隨著改革的推進,不敢侵權、不愿侵權的法治氛圍將逐漸濃厚,我國將實現向知識產權嚴格保護的歷史性轉變
建立體現知識產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,探索跨地區(qū)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,加強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……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(chuàng)新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確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指導思想、基本原則、改革目標和重點措施,引來廣泛熱議。
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(chuàng)新、保護商標。過去幾年,知識產權保護的很多案件,讓人記憶猶新。如“喬丹”商標爭議案、廣藥集團公司訴廣東加多寶公司商標案、騰訊公司與奇虎公司壟斷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,等等。這些案件的妥善審理,明確了法律標準和行為準則,彰顯激勵和保護創(chuàng)新的鮮明態(tài)度,為行業(yè)發(fā)展提供有力指引。從2013年至2017年,我國知識產權審判取得長足進步,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、行政和刑事各類案件813564件,審結781257件,在法官數量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,審結案件數和結案率大幅上升,再審率和改判發(fā)回重審率雙雙下降,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更加明顯。
同時,也要看到,知識產權司法領域長期存在的“舉證難、賠償低、周期長”等問題雖有緩解,但在現有法律規(guī)則和體制框架內,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。工作體制機制不健全,已成為當前制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保障創(chuàng)新驅動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實施的瓶頸。
此次《意見》的出臺,加強了頂層設計,用創(chuàng)新的理念、改革的方法,著力破解影響和制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全局性、體制性、根本性問題。針對舉證難,建立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證據規(guī)則;針對賠償低,建立體現知識產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;針對周期長,推進符合知識產權訴訟規(guī)律的裁判方式改革。隨著改革的推進,不敢侵權、不愿侵權的法治氛圍將逐漸濃厚,我國將實現向知識產權嚴格保護的歷史性轉變。
2月24日,西北地區(qū)首家知識產權審判專門機構——西安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成立。這是繼2014年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成立后,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的進一步完善。此次《意見》提出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,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,探索跨地區(qū)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,完善知識產權法院人財物保障制度,這將實現有關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、管轄集中化、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(yè)化,從根本上解決知識產權裁判尺度不統(tǒng)一、訴訟程序復雜等制約科技創(chuàng)新的體制性難題。
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的沖鋒號已經吹響,把《意見》精神落到實處,需要各級人民法院真正把功夫下到出實招、求實效上,以釘釘子精神把知識產權審判的各項工作做實做細做好,不斷將改革推向深入、進行到底。只有切實把改革的成效體現在辦案質效上,體現在司法公信力提高上,才能確保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,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向現代化邁進,保障和推動創(chuàng)新型國家的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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