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臺人喜歡吃砂鍋,最有代表性的有“宏興砂鍋”、“大馬路砂鍋”,近幾年“太貴砂鍋”異軍特起,依靠豪華裝修和特色菜品吸引了一大批忠實“吃貨”。目前在煙臺市已經(jīng)有7家分店。隨著規(guī)模的擴大,太貴砂鍋的老板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商標“太貴”根本就不能注冊,無奈之下只有退而求其次注冊“太貴砂”商標,小編是專門從事商標注冊的,借此案例與大家分享一下此舉的有何利與弊。
首先說明一下為何“太貴”不能注冊商標。一般情況下將不能注冊的商標分為兩種原因:其一是本身不能注冊,比如與國家名稱相同、近似;與縣及以上名稱近似;社會影響不好的名稱或標志不能用來注冊商標等。其二是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不能注冊商標。“太貴”屬于第一種,體現(xiàn)在《商標法》中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規(guī)定如下:
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(zhì)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數(shù)量及其他特點的;
帶有欺騙性,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(zhì)量等特點或者產(chǎn)地產(chǎn)生誤認的;
比如,“便宜”、“一斤”、“一件”、“10塊錢”、“不貴”等等這樣的詞匯都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使用。
既然“太貴”不能注冊,那么“太貴砂”是否可以呢?當然是可以了,“太貴砂”在餐飲行業(yè)沒有任何實際含義,并不表示產(chǎn)品的質(zhì)量或者價格,用來注冊商標沒有問題,而且太貴砂鍋本來就是從事砂鍋餐飲的,注冊“太貴砂”正好與“太貴砂鍋”聯(lián)系在一起,相得益彰??雌饋硭坪鹾锨楹侠?,但是這樣的做法也是有弊端的。
消費者對產(chǎn)品的了解是從名稱開始的,一罐啤酒好喝不好喝是其次,喝之前都會先問一下“這什么牌子的酒?”牌子也就是俗稱的商標,想要讓消費者記住您的牌子,注冊商標是第一步,因為只有這樣別人才不能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。很多人一開始沒有意識到商標的重要性,注冊商標往往都是發(fā)展起來以后再去做,但這時候就已經(jīng)來不及了。比如咱們煙臺的藍白、宏興砂鍋等都曾經(jīng)吃過商標的虧。太貴砂鍋倒沒有被侵權(quán),但是別人不能注冊,他自己也注冊不上。無奈注冊“太貴砂”商標,這樣做可以倒是可以,但是在使用商標的時候也必須標注“太貴砂”,比如“太貴砂砂鍋”;如果不進行商標標注(也就是那個R),這樣注冊商標的意義就不存在了。標注R必須使用“太貴砂砂鍋”,相當于將消費者原來認識的太貴硬生生改成別的名字;不標注又相當于沒有注冊。這樣就陷入了兩難境遇。
商標是品牌宣傳的根本,沒有商標相當于在商業(yè)活動中“裸奔”,已經(jīng)有太多的商標侵權(quán)案例,比如上文提到的“宏興”砂鍋,因為沒有及時注冊商標被別人搶注,不得不改名為“興臨”、藍白只有“LB”,“藍白”二字并不是自己的商標等等。勸大家在創(chuàng)業(yè)之初就應該考慮商標注冊的問題,以免遭遇無標可用、無標可注的尷尬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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